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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人大:指导镇(街道)常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3-09-15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对镇(街道)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与市政府联合召开工作部署大会,指导12个镇(街道)从基础入手,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突出年度重点,做好存量清理。召开人大与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联席会议,部署省人大任务,参加范围从市级延伸至镇街,以会代训,人大就备案审查、政府就提交人大前合法性审查的要求与程序一一进行培训,一是分别明确人大序列与政府序列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定关系、层级关系、报送主体等。二是分别提出反向清单,明确“一现行两不列入”的清理清单,政府序列的“一现行”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两不列入”即党委文件不列入、党政联合发文的不列入;人大序列的“一现行”即镇人民代表大会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两不列入”即镇人大主席团文件不列入、街道人大文件不列入。三是人大与政府统一时间节点,以7月1日为分界,此前为按清理要求补报,7月1日开始实行规范备案审查。截至上报时间,共清理存量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8件,按清理要求上级嘉兴人大。

  2.落实常态运行,设好流程机制。实行人大与政府“双通道、双审查”,注重从“纠问题”向“防未然”转变,常态落实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备审查工作。一是市级指导实行归口管理,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后15日内向市政府法治机构报备,30日内向同级人大报备。二是对向镇街人大报备的,统一关口前移、流程前置,对法定报备进一步细化分解为五类17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卡住流程节点、时间节点等必经环节作前置性规范,有效减少进入人大审查环节的“硬伤”。三是市级资源共享,实行“联动审”+“专家审”,市镇街联动审查联动协同,归口法制委统一进行指导和基础工作检查、重点工作牵头分析。同时,与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建立校地合作,聘请东方学院法学院组队,以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对涉及民生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专家审查。四是开展定期联合协同检查,市级层面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定期联合协同审查的工作格局,针对镇街定期实行联合检查,查摆通报各类问题,对于涉及专业性或疑难复杂的文件,再进行专题研究。

  3.抓实关键节点,依法公开亮晒。与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从市镇街人大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抓手。一是纳入镇人代会、街道工委会议报告内容,每年全覆盖实行年中镇人代会听取审议镇政府依法行政专项报告、人大街道工委听取讨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专项报告,其中,镇、街道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上会报告,市级联合抽查检查通报的问题清单化上会,对问题整改与举一反三举措,还要一一在会上亮晒。二是建立市人大统一的市镇街两级人大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与情况通报机制,设立镇街通报专项,根据工作程序,在年度备案审查报告的基础上,定期对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发现问题进行统一汇总通报,形成市镇街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合力。

  


来源: 作者:海宁市人大法制委 王晓圆